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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讯(通讯员禹超群 夏丽萍)近日,由湖南省溆浦县检察院提起诉讼的张某、刘某非法占用林地开采矿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县法院开庭审判。该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采取“刑事追诉+公益诉讼”一体监督模式,在追究被告人非法占用林地刑事责任的同时,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究生态修复民事责任。
经查,本案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当事人刘某在明知未获取林地许可证的情况下,与张某签订矿山矿石开采协议,经鉴定,张某在开采矿石期间非法占用林地面积56.59亩,造成原有植被不复存在,种植条件立地条件破坏严重。案发后,两人对矿区进行人工复绿面积34.8亩,经林业部门工程师出具专家意见,认定剩余21.79亩林地生态修复预算评估费用需47万余元。
庭审中,公益诉讼公诉人根据案件证据并结合庭审情况综合发表了公益诉讼意见,并按照非法占用林地生态修复治理方案要求两人承担生态修复责任。被告人张某、刘某当庭认罪悔罪,对检察机关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表示全部接受,愿意积极履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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