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部积极响应全省政法协同工作专班的工作部署,自平台建设伊始便多次收集、整理检察业务需求,汇集全市检察机关此前开展跨部门政法协同平台的建设经验,及时提交省检察院工作专班,为平台建设提供厦门经验,确保系统功能符合检察业务工作需求。根据试运行工作部署,第一时间做好权限配置、数据对接、线路保障工作,全程保障平台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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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检察院积极参与平台试用,在试用过程及时发现、上报存在问题,协助全省政法协同平台工作专班对系统进行优化和提升。
海沧区检察院指定专人负责,建立联络人机制开展常态化问题收集与处理反馈工作,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通过日常值班、联席会议等方式集中反馈,确保问题真解决、流转真顺畅。
市检察院案管部每月汇集全市两级院政法协同平台运行情况数据向市委政法委报送,对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并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协作,实现跨部门信息系统流转和共享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思明区检察院坚持问题导向,在平台上线初期,围绕案件线上流转率低、电子卷宗错漏等问题与公安机关召开座谈会研讨解决,建立实时跟踪、联合磋商机制,在短时间内将案件线上流转率从40%提升至100%。
集美区检察院与公安机关确立了固定文书移送范围、固定统一对接人员、固定出口对接时间的“三固定”模式,推动案件规范流转。
湖里区检察院坚持“一发现,即处理”原则,建立公检法协同联络群,第一时间沟通平台运行中的问题,“即发现即解决”,避免停滞不前,努力将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
翔安区检察院发现部分电子卷宗目录不规范、内容不清晰,对办案效率造成较大影响,第一时间与公安机关、平台技术运维单位就目录规范、扫描质量、识别效果进行沟通协调,最大程度保障电子卷宗效果,为办案提质增效。
坚持线上流转为主,辅以线下同步审核,加强电子化卷宗文书规范流转,最终实现跨部门单轨制协同的目标。今年1-5月份,全市共流转案件7591件。
思明区检察院建立电子卷宗制作监督制度,对电子卷宗工作进行逐案审查,监督审查卷宗制作情况,保证电子卷宗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集美区检察院坚持每案逐一把关,确保推送流转案件推送成功并被相关部门及时接收。
同安区检察院加强对电子卷宗制作情况的审查,督促公安机关提高电子卷宗的制作质量,要求补充调取的案件材料均要通过政法协同平台补充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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